关于征集车路协同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通知-bingoplus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交通强国、汽车强国、数字中国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车路协同领域创新发展,提升中国车路协同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中国公路学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通信学会联合发起成立了“车路协同创新联合体”(简称创新联合体)。按照创新联合体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征集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各单位推荐一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单位代表参与联合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合体工作职责
1.建立车路协同领域高端科技创新智库。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跟踪国内外车路协同领域的发展动态,研究中国车路协同前沿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图,为国家发展战略、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供决策咨询;
2.建立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发挥车路协同创新联合体专业领域宽的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联系,拓宽民间交流渠道,鼓励车路协同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3.搭建政策法规平台。组织车路协同领域行业力量,围绕车路协同的顶层设计、政策法规、法律等进行研究,推动建立完善车路协同的发展战略、政策体系、法律体系,从而引领车路协同发展;
4.建立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平台。组织车路协同领域行业力量,围绕车路协同的标准、技术等进行研究,并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车路协同标准体系、技术体系,打通车路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
5.建立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过与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协同,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面向区域和园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6.建立高端人才培养平台。根据车路协同领域的特点,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车路协同领域的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探索科技人才选拔、培养和评价的有效模式,促进形成车路协同领域人才辈出的新局面;
7.建立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做好第三方评估评价,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广、标准制定和贯标,发挥科技评估作用,联合做好车路协同领域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为车路协同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体系保障等;
8.经车路协同创新联合体成员共同研究决定开展的其他有关业务。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1.从事车辆、通信、交通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研究机构及社会团体等;
2.具备参与和承担创新联合体有关工作的实力,致力于推动车路协同领域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3.遵守创新联合体工作条例,热心和关心创新联合体工作,积极参加创新联合体组织的活动,认真履职;
4.成员单位为创新联合体开展工作和推进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成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权利:
1.优惠参加创新联合体组织的学术活动;
2.按创新联合体工作条例,监督创新联合体的重大决策事项;
3.参加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工作组,提议工作组的负责人;
4.参加创新联合体组织申报的行业和国家项目及奖励评定;
5.免费获得创新联合体发布的资讯信息;
6.以优惠价格享受创新联合体提供的有偿服务;
7.按照约定对创新联合体技术成果持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优惠权;
8.在创新联合体开展的宣传活动中优先享有展示机会。
义务:
1.遵守创新联合体工作条例,执行创新联合体决议;
2.维护创新联合体的权益和声誉,不以创新联合体名义从事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3.指定专人负责同创新联合体秘书处联系,完成创新联合体委托的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参加创新联合体组织的各类活动;
4.对创新联合体内部讨论的问题,在尚未正式公开对外发布之前不向外透露;
5.为创新联合体组织相关工作、经费筹措提供支持,按照创新联合体决议开展工作,为创新联合体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
6.协助开展调研、科研、编撰出版物等工作;
7.支持创新联合体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推广。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申请单位填写《车路协同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1),于12月8日前报送创新联合体秘书处;
2.遴选:经创新联合体审核后,12月15日前确定成员单位并反馈结果。
五、bingoplus的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
芮一康,13621590617,中国公路学会
李晓龙,17612268275,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胡延明,18210136380,中国通信学会
材料报送:
车路协同创新联合体秘书处
邮箱:wcad@chts.cn
中国公路学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通信学会
2023年11月23日